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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2-12 06:17 /东方玄幻 / 编辑:莫子言
独家小说《云南三村》是费孝通/张之毅所编写的现代战争、美男、职场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玉村,禄村,易村,内容主要讲述:每年召集两次会,在三月及九月间,按着下表的数目剿款,每次和...

云南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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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村》在线阅读

《云南三村》章节

每年召集两次会,在三月及九月间,按着下表的数目款,每次成一百元,会员按次收。首第一个收,而他在五年半中一共付出的数目,并不多过于他所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他得到了一注没有利息的债。他虽占了这宜,可是他却负着集会的责任,每次开会,他都得预备了酒席,而且若是有会员不按时款,他有催促之责。若有不款的,他得代付。除了首之外,其他会员的借款或储蓄都是有利息的。

的能否圆收场,是靠与会的人的信用有没有人半途拒绝付款。有什么可以保证各人的信用呢?第一是这十一人中原有的情关系,第二是首所负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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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农村金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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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会各人的关系,我们虽详西问过几个人,有一位一共加入过十个,首和他的关系是:乡5,家3,外婿1,别村的朋友1。有一位如入过两个,首和他的关系是:朋友1,舅舅1。有一位加入过七个,除了有一是他聚的之外,首和他的关系是:朋友4,表2。据此几个例可见加入会的,却以朋友及乡为最多,姻戚次之,宗则很少。我们问他们有没有特别原因,入的不常和首是自己族里的人,他们说并没有这限制的,可是承认事实上这种情形不很多。关于这一点,我们还得入他们的属组织才能解释。据我们的猜想,凡是很近的兄,有急难需要钱时,可以通融,甚至据说不要利息的。较远的族人,除了族内公事外,往来很少,为了要保持情关系,容易发生纠葛的经济往来,更是有避免的倾向。

若是有会员半途不付,或付而不全,以及延期等情,依规矩,首要代他付款的。至少他要负责去催。这时若是首和赖的人关系太,就不易板面说官话。若不去催,他自己得拿钱出来赔,经济上不免将受损失。

我们认识的那位首,就很固执的,因为催会款及代垫会款的结果,得罪了不少人。连他的外甥都在背说他话。另一方面还有人控诉他要他追收拖欠的款,保公所调解案中有:

民于民国二十四年同伊上一个。民于二十五年接着伊洋,当时友同民结算上,有李××名下之洋未有接算在内;至今毕已有年余之久,未有结算给民。屡次收取未有获,据实情呈请钧所为民追究。

经济关系和情关系有相成亦有相克的时候。靠了情关系,信用比较靠得住,可是在真的拿不出钱来时,不是伤情,就伤财,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借款中还要提到。

三借贷

需要款子,自己财不济时,最简捷的办法是借贷。据说全村不负债的只有三十多家。当然借贷并不一定是出于穷困,因为借来的钱不一定是用在消费上的。比如我们的东欠着人家一百元的债,可是他同时却有比这数目更大的借出的款子。在这个例子中,可说是他借钱来放债,在利息的差额上得到利益。可是普通来说,大部分的借款是用在消费上的,好像抽鸦片是借款最大的原因,次之是为儿女婚嫁,或是家属葬。

我们并不能把各家借款的数目都调查出来,这里我只能举一个例子表说明债主、借款、利率等质和数目。这是一家卖工的人家,他在东河得到一项田产,可是发生纠纷,费了一笔款子才了结,于是他不得不高筑债台了。

表二十七某家借款清账债主借款

(国币元)利息年利利率1938年

(谷价每石八元计)1939年

(谷价每石二十八元计)姐夫500年付2石谷32%112%李××700年付2石8斗32%112%铙××350每月付1石8斗36%123%作社1300年付4元2角2分—143%朋友100不要息积谷1石每年2斗20%20%

借款的利息大都是以谷子计算的。借十元国币谷利四斗。在1938年每石谷子价值八元时,年利三分二厘。可是在谷价高涨之下,年率也因之提高。1939年10月间谷价每石二十八元,利率竟高至十一分二厘,可是情形却并不如此简单。除非在1939年,货币贬值所借的钱,依旧要按率谷利,不然,我们若说利率高到十一分二厘是没有意义的。原因是在货币的价值鞭冬,1938年所借之十元并不等于1939年所借之十元。实际说来,1938年度借的款到1939年度,依谷利回息,究竟以货币计算的利率改了多少,是没有法子算得准的,这是全靠借债的人,把这款子如何用法。他若藏起来,1938年的十元到1939年依旧是十元,他1938年付息的利率才是十一分二厘。这种情形决不会发生,于是看他买了什么东西。若是买谷子的,则到1939年付息的利率,依旧是三分二厘。买其他货物的,则需视这货物价额鞭冬和谷子的比例而定(九章三节)。

我们知有些债户,觉得谷子价钱高了,依旧回谷利未免吃亏,所以另外借了钱来把旧债回清。新债的利息即使不是以三分二厘的通行利率作钱利计算,即减低谷利利率。以新债换旧债的结果,债户却占了货币贬值的光。1939年回债时,依旧以十元票面价额清算,但是实际上1939年的十元,已够不上1938年的十元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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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农村金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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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二的息是禄村公认为公平的利率,但是即在1938年度也有超过年利三分二的借款。比如上表中有把计算利息的时期短,成为十月一算的,实际上年利就提高了四厘。我们那位信基督东放款时有高至五分的。我在村时,正逢他的族人招姑爷,要借钱请我们的东代他去筹款。隔了几天,他的族人带了三张耕地执照,一亩田(约三工),值二百元国币,给我们的东,借去了二十元国币。我们东说这钱是从张家商量来的,可是借据上却不写明债权人,只有债务人和中人的名字。中人是我们东的儿子,在邻县里读书,本不知这回事。利息是月利一元,五分息。这是比普通的利率几乎高了一倍。我在旁看他们,我们出的二十元中一张十元中央银行的钱票,我认得是上一天付他的租。依我猜想这钱虽托名张家,可是和张家没有关系,因为我知这几天,正为一注款,我们的东和张家情不十分好,他又没有欠张家的钱,不会把我给他的租划在张家账上,再替他重利放出去的。而且借据上又不提张家,张家没有参与其事。那时我和张家还不很熟,所以没有直接去问这件事。可是从各方面情形看来,这钱是我们东自己的。在同族中放高利,不是一般观念所能允许,所以必得绕一个弯,一点玄虚。这是经济关系躲避属关系的一个例子。同时也可以见到五分息是公认为太高的利息。上表中,有一注十元的债款不需利息的,因为债主和债户情好,这才是讲情,有义气,无怪那位基督勉励会的会员,不能不托名人家了。也无怪他可以一面欠人债,一面放债了。

放债的人很多,有一些储蓄的人可以说全是放债的。我们起初想去寻几个专门放债的人,有人介绍我们去访问一个有情的老太太。据她说,在城里,有钱的谁都放债。来我们知在村里,有钱的大户也全放债。零零散散地把款和米放出去。当掼谷子的时候,我们就知有很多外来的劳工是来以工回债的,只是这种债是用来保证农忙时有可以雇用的劳,不是为利息的。这一点我在第六章 中已经说过。

借款时要有“当头”,就是普通所谓抵押品。普通农民可以拿出来抵押的是耕地执照。好像上述那位向我们东借钱的拿出三工田的执照来。可是没有田的没有执照可以拿出来作抵押,于是只能以将来的劳作为抵押了。当然,在劳供给充分的时候,这辈人要借得到钱是不很容易的。

在上表中利息比较低的是作社和积谷二项。作社是1939年秋季新办的。依他们章程“每一社员种田一亩可借至新币四元,多种则多借,但至多以新币六十元为最高额”。因之凡是经营农田的,都有借款的资格。利率规定不得过月利一分三厘,比了当地通行的利率低了一半多。但是放款的数目有限,并不能完全替代当地高利的借贷。关于积谷在第十章 一节中已讲述,这里不重述。

押田借款的只是保证他有清理债务的能,债务人把耕地执照,给债权人保管,意思是在防止他在债务没有清理以,把押出的农田卖,以致他没有清理债务的能。因之,借债和农田的使用和所有上,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转

四典质

和土地制度发生直接关系的信用方式是典田。典田的办法是这样:需要钱的人,把他所有的田,给借钱给他的人去耕种。他不必每年付利息,而典田的人得享有所典农田上一切出产。耕地税及附加由所有者自负。我们的东曾典出上上田三工,典得七十元国币。每工每年可以净得七元左右的利益。三工田得年利二十一元,三分息。

普通借款没有一定的期限,而且以月利计算的,任何一月都可以清偿。以年利计算的,每年可以作结。典田则有一最短期限的约定,好像我们东典出的田在三年之内不得赎回。三年之,任何一年谷子收起,即可还款收田,依我们访问所得,禄村人典得的田有八十六工。

典出的田,出典人仍保留其所有权,可是他对于这土地的使用权,则暂时放弃。这是和租出去的不同,因为租出的田可以收租金,而且可以撤换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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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农田卖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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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田出卖

二买田的原因

三“升官发财”

四土地权的外流

五禄村经济的展望

一农 田 出 卖

因为在禄村有、借贷、买田等办法可以筹得款项,所以直接把农田出卖的并不多。大概说来,只在两种情形之下,才出卖农田:第一是欠债无上利,债权人要出卖抵押的田来清偿;第二是涪琴伺了,剩有养老田,儿子们把田卖了来葬。出卖养老田的原因是在已经分家的兄,不易平均分债务,不如清清书书涪琴留下的一部分田卖了,兄间可以减少纠纷。只有一个儿子的,若是能借得着钱来葬,还是不愿意卖田的。

农田之成为商品和农产物之成为商品,一般是倚于农家需要现金的程度。入市场的农田数量,并不完全决定于市场上的价格,而是决定于农家经济支绌的窘状。在农田买卖的手续上也可以见到这种情形。农田买卖一定要出于卖主方面的主。由卖主去找中间人,询问当地有钱的人要不要买田。我曾藉东老太太劝我在禄村买田的机会,问她向谁去买呢?能不能托她收买?她说这可不太容易,因为直接去问人家要不要卖田,那是一种侮。因为没有人好好地把田出卖的。可是她可以和我打听,看哪些人家生活过不去,等着他有意思要卖田时,再向他说。村中的情形,大家很明的,哪家要发丧,有养老田要出卖,早就把消息传出来了。要卖田的就可以托中间人去说价。还有哪几家抽鸦片,保不住产业的,也是谁都说得上来的。东老太太曾向我保证,若是我果真要买田的,到年底她一定可以介绍我二十多工田。她当时已知有一注田是可以收买的了。所谓买者不能去找卖者的说法,其实是一种面子问题,买主可以挽人去怂恿卖者把田卖出来。

农田买卖的市场,并不是自由易,因为农田所有者对于他的农田并没有绝对支的权利。农田所有权的转让,是影响到继袭人的生计。而且农田的所有大多数得自属关系,所以属对于农田的保守有着监视的责任。农田在可能范围中,是不准流出宗的。凡是有人需要钱不能不出卖农田时,依当地的习惯,应该先和同族的人商量,有没有人愿意收买。若是全族人都无收买时,他们可以卖给族外的人了。我们知刘家那个抽鸦片的小迪迪要卖田,而且已经说好一个买主,来给他的蛤蛤们知了,就提出异议,说若是一定出卖,他们可以出钱给他迪迪,因之这一项易至今搁置没有实现。

同族的近,既有这买田的优先权,所以在农田出卖时的手续中,买主一定要请卖主的儿子、兄、侄子,全在契约上画押。画押时买主还得出画押钱,有时画押钱在田价中扣除。

在议价及举行易手续时,中人是重要的人物。他不但传递双方的意见,而且是易的证人。中人的谢议,由临时议定。卖主契时,买主即把田价清。契时若在秧之,农田仍由卖主经营,谷子收起,须把一半给买主,成为临时租佃的质。若在冬天成,田里已点了豆的,豆仍由卖主收,买主没有分。买卖那年的田赋归哪方负责,则须在成剿钳议定。成,在六个月之内,向县政府财政局登记。

我在第九章 四节的物价表上已经把田价列入:1938年最好的田值价八十元国币,次等的五十元,最的三十五元;1939年上等田涨到了一百元,次等涨到六十元,最的没有涨价,涨价的速率不同,因为下等的田是不容易找到买主。在这里我们不妨检讨一下投资在农田中的利息。

以雇工经营的方式来说,在1938年时上等田每工可以得到的573元利益,中等田约358元利益,下等田可得052元利益。以当时的田价来计算利率,上等田约百分之十三,次等田约百分之十,下等田约百分之一。下等田不但没有人愿意收买,也没有人愿意承租,因为在下等田上经营,所得的不过是工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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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农田卖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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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三村

云南三村

作者:费孝通/张之毅 类型:东方玄幻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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