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新传14.8万字TXT免费下载,最新章节无弹窗,何新

时间:2017-01-29 17:18 /东方玄幻 / 编辑:萌萌
经典小说《汉武帝新传》由何新所编写的战争、史学研究、历史军事风格的小说,主角巫蛊,江充,李广,书中主要讲述了:秋8月,广川王、诸河王薨,国除。 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22岁) 建元六年(B135,丙午)22岁 彗星见。 太皇太喉...

汉武帝新传

推荐指数:10分

阅读指数:10分

连载情况: 全本

《汉武帝新传》在线阅读

《汉武帝新传》章节

秋8月,广川王、诸河王薨,国除。

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22岁)

建元六年(B135,丙午)22岁

彗星见。

太皇太病危。

淮南王刘安见彗星以为“兵当大起”。乃私“治军械,积金粟”,乘天下有而起兵。

3月乙末,辽东高庙灾。夏四月壬子,高庙殿灾。上畏惧,为之斋戒素

5月丁亥,窦氏太皇太崩,葬霸陵。

6月癸巳,免许昌丞相职,以田蚡为丞相。

(“武安君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

[“窦太崩,丞相昌,御史大夫青翟坐丧事不办,免。]

[田蚡聚财揽权,多任私属为重臣。上乃曰:君除吏已尽未,吾亦除吏。尝请考工地益宅,帝怒曰:“君何不遂取武库?乃稍逊。]

8月,闽越击南越。南越使汉援助,武帝命大行令王恢等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

闽越王杀其王骆郢,汉兵还。

淮南王上书反对武帝用兵闽越。

遣司马相如入蜀告谕宣民。

[司马相如,蜀人。妻卓文君。卓氏先祖,蜀中之巨富,以盐铁致富。

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赵,迁卓氏,乃远迁。致之临邛,大喜。即铁山鼓铸,富至僮千人。]

是岁,以汲黯为主爵都尉(司授爵事)。

[黯为人耿直,武帝为太子时,曾任太子洗马。曾当面责武帝“内多而外施仁义”,岂可得乎?]

任韩安国为御史大夫。

封东越王。命唐蒙入夜郎。

[汉武帝建元六年,唐蒙奉命出使夜郎,招多同。多同的夜郎原处于闭塞的地理环境中,对中原不甚了解。问特使“汉孰与我大”?其实夜郎仅有汉一州之地那么大,人遂以“夜郎自大”比喻人妄自大。

唐蒙对多同晓喻大汉“威德”,并赠丰厚礼品,双方约定在此地依汉制置吏。唐蒙回,汉朝就在此设置犍为郡,汉对西南夷的管理也从此开始。]

汉武帝生平大事年表(23岁)

元光元年(B134,丁未)23岁

夏4月,赦天下,赐民丧子者(无子者)爵一级。复七国宗室绝属者。诏天下献书。命郡国举孝廉者为吏。每岁由诸州举秀才,成为常制。

[刘歆《七略》:“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故外有太史博士之藏,内则延阁广纳秘室之府。]

5月,诏贤良曰:“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览焉。”于是董仲、公孙弘等出焉。

[董仲,汉惠帝三年(公元192年)生,广川董故庄,(即今河北省景县河渠乡大董故庄村人)。“少治《秋》,孝景时为博土。下帷讲诵,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

复诏举贤良、文学,策之。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不得仕。延文学儒者数百人。

[武帝诏曰:

“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夜寐以思,若涉渊,未知所济。何行可以率先帝之洪业休德?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览焉”。(略引)

《武帝纪》:于是董仲、公孙弘等出焉。仲,广州人也。景帝时为博士。“及其去位居家,绝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朝廷有大议,使者就其家而问之,国家大议多仲发生。”

董氏传详录此次对策谈话。略曰:“朕之不,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主事之,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览焉。(于是董仲公孙弘复出焉。)](董仲对策事,一曰在建元初年(通鉴),一曰在元光五年(《汉书》),考见王先谦《汉书补注》,及《吕思勉读史札记》“汉儒术盛衰”条。窃以为建元,元光各有一次。)

策问以古今治及天人关系,上书应对者百余人。董仲上对策三篇,史称“天人三策”。

董仲建议:

(1)建立明堂礼制,严格约束诸侯贵族行为,

(2)立学校,从民间选贤良,为平民知识分子开辟通仕之途,

(3)提出天人应学说,用以约束警策皇帝,(天人应学说,非孔门儒家所固有,而乃是源于墨子之天志明鬼神之论也。)

(4)限民命田,抑制土地兼并。

(5)以儒学思想统一政治思想。

[“复召董仲对策,建议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发之。]

[董仲又建议“限民名田”,“以塞兼并之路。何按:儒言所言之“名分”,以今语之即“所有权(产权)之明晰也。所谓“名田”,即田土之私有化。井田为公田。名田为私田。《汉书·食货志》:董仲言于上曰:“古井田法虽难率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瞻不足。”上武帝书云:“(战国以下)故贫民常牛马之,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之利,刑戳妄加,民愁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

(《史记·平准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名田,以农。敢犯令,没入田僮。”《索隐》:“谓贾人有市籍不许以名占田也。若贾人更占田,则没其田及僮仆,皆入之于官”。《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汉代的土地制度,除国家直接控制与直接占有的“公田”或称“官田”,以及“假与”民的公田外,法典化的也就是在全国有普遍、持久和稳定的土地制度是名田制。师古说:“名田,占田也。”所以,名田制就是占田制,或者说是法的占田制。名曰制的实质,是土地的国家所有权及私人的使用权(土地产品的占有权)。

汉代的名田制是从秦名田制直接继承而来。“名田”之称,最早就是见于《史记·商君列传》,它是商鞅法在秦国确立,然向关东六国地区逐渐推行的土地制度。《商君列传》说,商鞅法,令“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已氟以家次”。司马贞《索隐》注:“谓各随其家爵之班次,亦不使僭侈逾等。]

[何按:董氏之天人应论实际是一种试图约束皇帝的政治理论,其流弊成为言说谶纬的儒学神秘主义。而其本义,则是建立一个以天象示警约束帝王政治行为的舆论制约系统,以限制帝王的肆意和无上威权。

这个系统在两千年中国政治中,是有效的。又,武帝重用迷信方士,也与天人理论有关。天人理论用灾异吓唬皇帝。方士则称可用方术消弭天灾,消灾解难,助皇帝生不老,天下太平。故武帝一度多引方士之流为国师,直到伺钳方彻悟受骗而尽驱逐之。

武帝与董仲所讨论的第一问题是天人关系,即天命与自由人意(帝王)之关系。若必尊天命,则事事无为,一切顺应天意。若人意可选择,则当大有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不计其功。”

(23 / 48)
汉武帝新传

汉武帝新传

作者:何新 类型:东方玄幻 完结: 是

★★★★★
作品打分作品详情
推荐专题大家正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