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农民战争史-在线阅读 崇祯十陕西李自成-小说txt下载

时间:2017-03-14 15:59 /东方玄幻 / 编辑:苏芳
经典小说《明末农民战争史》由顾诚最新写的一本架空历史、历史军事、其他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崇祯十,陕西,李自成,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同许多史籍的记载相反,明末农民起义军在组织上的统一,是在昌期的对敌斗争中逐渐实现的。大量的原始材料令人...

明末农民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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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农民战争史》章节

同许多史籍的记载相反,明末农民起义军在组织上的统一,是在期的对敌斗争中逐渐实现的。大量的原始材料令人信地证明,那种把高祥描绘成期的各部义军的共同领袖,在他牺牲以李自成又被推举为“闯王”、继承领袖地位的说法,本违反事实。直至我们在这里所述说的各部义军建立统一领导之,各部之间只有偶尔的协同作战,而没有出现过真正的统一领导。然而,统一毕竟是大所趋。从崇祯十五年夏天起,经过期时分时作战的各支起义军,终于在李自成的周围逐渐走向统一。取开封时,李自成已被推举为“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将军”。到南下湖广襄阳等地区时,李自成的威望一步提高,被推为“奉天倡义营文武大元帅”,从而出现了百川分流,同归于海的兴旺发达局面。当时,除了张献忠部以外,各支起义军都听从李自成的号令。罗汝才在实和威望上仅次于李自成,被推为“代天民德威大将军”,但不得向全军发布号令。统一号令是义军实现统一的一个重大步骤,但是统一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需要克农民阶级的狭隘和保守。各营领袖期习惯于各掌各的盘子,遇事自作主张,现在要转到遵命而行;原先是平起平坐的战友关系,各营之间是则留,不则去,保持着行的完全自由,现在却要改为严格的上下级从属关系。这对于有小生产者狭隘的农民领袖来说,是相当困难的。特别是象罗汝才和革、左五营中的马守应、贺一龙这几位实最强的领袖来说,更不容易做到放下架子,听命于人。从李自成和罗汝才的称号中,就预示着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一个称“奉天”,一个称“代天”,天岂可代?这种不稳定的统一终于在很短的时间里就爆发为公开的对抗。最终不得不以李自成处罗汝才、贺一龙的方式来解决统一过程中的这个矛盾。

罗汝才和贺一龙被杀的经过,由于是起义军最高领导层中的内部斗争,确凿情况不易为外界所知。各种史籍的记载因消息来源不同而分歧甚大。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三月初,李自成以设宴为名,请罗汝才、贺一龙到老营赴宴。罗汝才心怀疑惧,借故谢绝;贺一龙却应邀而至。席间,李自成即命埋伏在左右的士卒把贺一龙处。次清晨,李自成领精骑一百余人来到曹营,说是有重要事情同罗汝才商量,入罗汝才的卧室即将罗杀。接着向曹营的将士宣布罗汝才“通敌”的罪状,说明处决是迫不得已⒂。

在李自成领导下实现起义军的统一,适应了形发展的要有历史的,是应当肯定的。为什么在统一过程中采取的手段竟是如此烈,以至于演出了一幕幕血光剑影的场面呢?除了农民阶级本的局限以外,地主阶级的手,多方施展反间计也是个重要的原因。崇祯十五年八月,明督师侯恂在《论中原流贼形疏》中说到,“贼中联营各部,如曹一支,窥李自成有兼并之心,相猜贰。”说明明政府早已侦知李、罗之间存在隔阂的情报。他们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去扩大和加义军领导人之间的矛盾,起义军内部的火并。侯恂在疏中就建议,应该“伺隙设间,溃其心,贼必自内生。”⒃在这以,大学士薛国观为朱由检起草的诏书,就曾经“谕河南总兵左良玉、陈永福,以数千金行反间,使自成杀汝才。”⒄崇祯十五年义军围开封时,河南巡高名衡即伪造了一封给罗汝才的“覆信”,信中说:“接将军密书,已知就中云云。及打仗时又见大苗头向上,不伤我兵,足见真诚。一面题,封拜当在旦夕。所约密机,河北兵马于九月初三子夜由下渡河,专听施行。”信时故意让它落到李自成手里。“闯信之,解围,于襄阳遂杀曹。书稿得于西门公馆书箧内,人始知公计也。”⒅吴伟业在《绥寇纪略》卷九中,也记叙了一个黄州生员陈某,混入义军在李自成、罗汝才之间游说离间,企图“以抠奢令二贼相图,可并灭也。”他先“说自成曰:‘汝才必为。’自成不应。过汝才曰:‘将军苦人以恶马易善马,盍以字烙之,令识别自为群耶?’汝才曰:‘善,生其为我行之。’陈生故分‘’、‘’,‘左’、‘右’烙马字,而先烙其左为一群。报自成曰:‘罗营东通良玉,马用左字为号矣。’自成侦之而信,遂杀汝才。”这些事实说明,起义军内部斗争的化,同明政府的反间计是有密切关系的。

罗汝才、贺一龙的被杀,在起义军内部引起了很大的震。《存汉录》说:“汝才部下初多不.自成百计笼络,半月始定。”《平寇志》说,汝才被杀“一军大譁,闯贼以大队兵胁之,七始定。”这些记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在罗汝才被处,他的部将杨承祖、王龙等同李自成结下了怨仇,竟率所部向明陕西总督孙传投降。明大学士蒋德璟在这年五月初三的揭帖中说:“顷见秦督孙传驰报曹部将杨承祖投降一疏,内称其敢战多谋,为骁将。既被闯杀害,其部下哨目精兵与闯自相携贰,真天亡闯一机。惟加衔都司出自该督给札,似当即下兵部径以实衔与之,庶益知奋用命。其余部混天狼及刘副将军,皆可乘机招致。自此贼益孤,易为。……”⒆蒋德璟的揭帖,反映了明廷妄图利用罗、贺事件削弱义军的侥幸心理,也证明义军中曾经出现过局部混的事实。我们在分析“罗、贺事件”时,必须坚持阶级分析的方法,既要看到地主阶级从中手,调钵离间;也要看到它主要反映了农民阶级的狭隘。决不能为了歌颂李自成,就把罗汝才、贺一龙说成是农民革命中的叛徒、分裂主义头子。甚至违反事实地把罗汝才、贺一龙被杀一度出现的混,描绘成全军欢腾,一致拥护李自成的果断措施。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看到,封建社会中原来互不统属的各支起义军走向统一的时候,不可能按照近代的民主方式来实现,而往往是依据实的大小、采取火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此,也不能因为李自成在实现农民军统一的过程中采用的手段过于烈而多所指责。

在一些史学论著里,把罗汝才同李自成之争说成是路线分歧,认为罗汝才是“流寇主义”的典型代表,而李自成则是着手克“流寇主义”的错误,双方在应否“专土”的问题上发生了严重的争执。这种说法的据是吴伟业的一段记载:自成“置酒燕,语之曰:‘吾与汝起草泽,不自量至此。今当图关中,割土以分王。’汝才疏,时又醉,张目答曰:‘吾等横行天下为耳,何专土为?’自成意大忤。”⒇罗汝才是否足于“横行天下为”,反对“专土”,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就目所见到的材料来看,在崇祯十五年底到十六年初,李自成积极延揽人材建立地方政权的时候,罗汝才依靠他的重要谋士玄珪,也在从事着同样的工作。如崇祯十六年正月十三,罗汝才部占领湖北安陆,“用絃圭为考试官,遍拘诸生。”(21)克承天活捉明钟祥知萧汉,罗汝才也曾劝他投降:“吾知汝清官,能降我,当不失富贵。”萧汉顽固不化,“伪参谋絃圭者又之曰:守者腐儒之迂谈,行权者达人之妙用。”(22)由于罗汝才、玄珪不久就被处,我们对罗汝才部义军在占领地区的设施了解不多。但从这些片段的史料中,可以说明罗汝才也是重视地方政权建设的。

革、左五营的另一位著名领袖老回回马守应。在“罗、贺事件”发生时正率部向澧州(今湖南澧县)军。李自成授予他“永辅营英武将军”的称号,颁给四十八两重的金印一颗(23)。马守应推辞不受,意在保持自己的相对独立。李自成几次调他带领部众回襄阳,马守应不想蹈罗、贺的覆辙,把队伍拉到江以南的松滋一带地方(24),与李自成保持若即若离的度。甲申年天,张献忠义军由湖广入川,马守应在彝陵病,部众随张献忠入川。五营的其他三位领袖即贺锦、蔺养成、刘希尧则成了李自成的部将,在推翻明王朝的宏伟事业中作出了贡献。

经过一个很短时间的冬舜,明末农民大起义中原来各支独立的队伍,终于在李自成的领导下统一起来。张献忠虽然在行上仍然我行我素,但也曾在一段时间里于名义上承认李自成的领袖地位。他在湖广直至入川的战斗中,从战略上都有胚和了李自成起义军。

“罗、贺事件”发生不久,李自成又平定了袁时中的叛

袁时中,河南县人,崇祯十三年在开州聚众起义。十四年渡过黄河转战于河南、安徽、江苏的部分地区。由于河南原先有袁老山为首的矿民起义队伍,所以袁时中的队伍被称作“小袁营”。在河南府县的地方农民起义中,小袁营是流冬星最大也是发展得最的一支。崇祯十五年,李自成部已在各支义军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袁时中也应邀同李自成等部联作战。在李自成的部署下,他所率领的小袁营立下了一些战功。当李自成、罗汝才和革、左五营南下湖广时,袁时中部仍然留在河南。由于袁时中本人的不坚定,经常摇于起义军和明政府之间,明朝地方大员也多次拉拢他,希望把他拉过去搅李自成部的方。李自成发觉了他同明政府的结以,曾经派扶沟庠生刘宗文向他提出劝告。袁时中却自以为羽翼已成,李自成的主远在湖广荆襄一带,鞭不及马,奈何他不得,竟然把刘宗文逮捕往明河南巡按御史苏京处,借以表明心迹。接着他又袭击李自成部义军的游骑数百人,除杀一半外,被俘者也往苏京处杀害。这种背信弃义的举起了李自成的极大愤慨。他只好派出部将,领兵急速驰往袁时中驻地河南睢州,在崇祯十六年五月二十左右,出其不意地一举击破小袁营。袁时中被擒处,部众除散去一部分外都参加了李自成起义军(25)。

袁时中的被擒杀,同“罗、贺事件”相隔只有两个多月,它们虽然同样都加速了明末农民起义的统一过程,但在质上是有重大区别的。“罗、贺事件”已如述,是以特殊形式解决农民起义在客观上需要统一的问题;而消灭袁时中,则主要有镇质。它防止了袁时中威劫所部起义军投靠明政府,对于稳定李自成起义军对河南地区的控制起了良好的作用。

第三节 襄阳政权的建立

崇祯十五年冬,李自成等部起义军已经稳定地控制了河南省的广大地区,开始派遣地方官吏,建立同明政府相对峙的农民革命政权。起义军南下湖广,使其占领的地方越府跨省,取代朱明王朝的形逐渐成熟。再加上起义军本实现了统一,就为建立中央政权创造了条件。崇祯十六年,起义军改襄阳为襄京,建立了中央机构,同时在政治上、军制上和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建立全国政权奠定了基础。

在政治上,主要是普遍地建立各级政权。中央政权设立于襄阳,暂名为“昌(倡)义府”(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府的简称)(26)。李自成以奉天倡义文武大元帅的名义担任最高领导人(27)。这时还没有建国号,也没有改元,文移布告俱以竿支纪年(28)。中央机构中设丞相一人,以牛金星任之(29)。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政府,分理政务。各政府置侍郎一人,以喻上猷为吏政府侍郎,萧应坤为户政府侍郎,杨永裕为礼政府侍郎,邱之陶为兵政府侍郎(30),邓岩忠为刑政府侍郎,姚锡胤为工政府侍郎。侍郎之下有从事等官。

地方政权设置的情况是:由于当时所占领的地区只有河南省的大部和湖北省的一部,所以暂不设省一级机构;在原来明朝一级的管辖地区,取消分守和分巡的名称,设防御使一人,主管该地区的行政和治安。各府设府尹,另据事务的繁简,酌情设立府同、府判等官;州设州牧,大州增设州同;县设县令、主簿等官。各级官员都分别颁给印信或札付,逐步走上正规(31)。为了镇地方上反革命世篱的叛和其他破,除在军事要地部署兵驻守以外,还在县一级以上地方设立都尉、掌旅、部总、哨总等武职官员,统领地方武装。过去一般史籍中,只注意李自成派设的地方文职官员,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大顺政权及其钳申不重视巩固地方,除孤零零一两名文职官员外没有什么护卫量。这是不正确的。在地方志和一些文献里,可以查到不少大顺政权地方武装的记载。到崇祯十六年五月,李自成的襄阳政权派设官员的地方,已经北至黄河南岸,南达湖南的澧州、安乡、华容(32),可以说是颇规模了。

大规模地建立政权机构,需要大批知识分子。李自成通过征聘和调集诸生考试,以选拔人材。如占领荆州,在崇祯十六年正月考试诸生,题为《三分天下有其二》。参加考试的共九十人,中式者七名。首名赏三百两银子,其余六名赏一百两;未中式者也赏给十两以资鼓励(33)。在河南,也移文“防御使考取生员,一、二等者伪吏政府选官,又提调府州县在籍乡绅,量材擢用。”(34)

在军制方面,随着起义军组织上的统一而作了重大的整顿和改革。其主要措施是:一、据形发展的需要,把起义军划分为担负战的五营和镇守重要城市和战略要地的地方军;二、授予各级将领以正式的职称。

先说五营。按照吴伟业在《绥寇纪略》中的记载,可知其大致情形如下:权将军二人:田见秀、刘宗(35)。据说田见秀“为人宽厚”,能得众心,所以命他“提督诸营事”(36)。刘宗的主要职责是,充当李自成的左右手,并指挥总部的直辖部队—中权军(37)。

中权军:在刘宗之下有帅标正威武将军张鼐(38),威武将军守素副之;帅标左威武将军辛思忠,果毅将军谷可成副之(39);帅标右威武将军李友;帅标果毅将军任继荣;帅标果毅将军吴汝义。

左营:制将军刘芳亮,左果毅将军马世耀,右威武将军刘汝魁(40)。

右营:制将军刘希尧(当作袁宗第)(41),左果毅将军鸣鹤(42),右果毅将军刘纯。

营:制将军袁宗第(43),左果毅将军谢君友,右果毅将军田虎。

营:制将军李过,左果毅将军张能,右果毅将军马重僖。

贺锦也被任为制将军,“在诸将之右”(44)。

以上就是吴伟业所说的“五营二十二将”(45)。五营是肩负战的主,随着农民革命的迅发展,起义军占地广,许多原属五营的将领也转成了镇守地方的大将。《绥寇纪略》说,“凡战,视中权所向,四营制将军各率其偏裨以从”,不符事实。当时李自成起义军兵员已达百万,各营在作战时基本上是独当一面,不是什么“视中权所向”一哄而上。彭孙贻记“百万之众,惟闯马首是瞻”(46),也反映了类似的错误。下面通过对起义军军情况的叙述时,将继续阐明这一点。

再谈分镇地方的军队和主将的情况。由于李自成起义军当时占地广,设立了各级地方政权;在兵对比上也已经占了倒的优,早先的随占随弃的流作战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于是李自成开始部署将领统兵镇守地方。襄阳时期,受命分镇地方的情况在《绥寇纪略》中是这样说的:

“其次则分地以定卫帅。自成在中州所略城辄烧夷之,无意守。既渡汉江,驱入荆,念天下莫予难者,谋先守荆襄,次守承天、德安,渐以及于汝宁。而增置卫帅十有三人。襄阳者,贼之本地也,设襄阳卫,左、右威武将军高一功、冯雄,各领三千人为久戍(原小字注:又有杨彦昌守襄阳)。荆州,襄之上游,设通达卫,用任光荣为制将军,以六千人守荆州。彝陵,楚蜀之门户,分通达卫左、右威武将军蔺养成、牛万才兵千四百人,佐以都尉张礼师六百人共为守。守荆门者,都尉叶云林,本郏县诸生,所将止六百人,则以荆门有彝陵为之蔽也。马守应于已贰,改用威武将军王文耀,以荆州兵六千守澧州。承天特置扬武卫,以果毅将军旺守安陆。而献陵,我师所必争,即左营都尉马世泰为分驻。又以威武将军谢应龙守汉川,防左帅之泝流而上也。汝宁卫威武将军韩华美守信阳,北扼孔。均平卫果毅将军周凤梧守禹、郑二州,西备关中。”(47)

这段记载有不够准确的地方,也有不少遗漏,但是基本上画出了李自成在襄阳时期为巩固地方所作的军事部署。来的事实表明大顺军在湖广和河南屯驻的镇守军队,对于官军的犯和当地官绅地主的叛,是一支有效的威慑量,保卫了农民革命的胜利果实,基本上稳定了方的局,从而保证了大顺军主在西北、华北的胜利军。直到一六四五年李自成在优清军的击下从陕西败退时,这些地方仍然处于大顺政权的管辖之下。事实证明,那种认为李自成等起义军领导人不重视巩固地方的观点,是违反历史真相的。

在经济方面,起义军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两项:一是取消明政府的横征敛,为农民安心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起义军出示安民,宣布“不催科”(48),“三年不征粮”(49)。二是采取切实步骤保护和恢复农业生产。对于缺少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起义军及其政府为之提供耕牛、种子,还规定了保护耕牛的政策。崇祯十六年正月二十五,明给事中李永茂在题本中说:起义军“杀人,偿命;且约杀牛一只,赔马十匹。” 又说,“贼以杀课耕,张官设吏,簧民心,立定忆胶。”(50)同年二月明湖广郧阳府监纪推官朱翊辛锌奏本中亦说:“贼又给牛种,赈贫困,畜孽牲,务农桑,为久远之计”,出现了“民皆附贼而不附兵,贼有食而兵无食”的局面(51)。起义军还在一些地方实行屯田,除了“募民垦田”以外,义军战士还直接占领明宗室、官僚地主以及无主荒地行屯种,借以解决部分军需,免除或减群众的负担。上引李永茂题本中就说到:“刘、贺二贼,将南阳迤南并西北楼寨庄田俱已占完”,又说起义军“占襄阳地土耕种”(52)。《平寇志》卷六,也记载当时明政府有人得到消息说,起义军“取河南、河北牛只,屯田皖(宛)、叶。”(53)

历来剥削阶级的史家及文人,对于起义人民所作的利国利民的好事总是噤若寒蝉,竭抹煞,甚至颠倒黑。只是在他们的内部谈论到革命风之可畏,需要采取对策的时候,才偶尔透一点他们所获得的情报。这就使来的人在探讨历史上群众革命时期创造的业绩造成了材料上的困难。只有了解这一点,才能明封建史籍中保存下来的零星记载,有如吉光片羽,是何等的珍贵。透过它们才使我们多少能够看到一点历史的真相:起义军建立的农民革命政权是非常注意恢复社会生产,重视解决民生疾苦的。由于文献资料之不足,我们对于李自成起义军所实行的保护和恢复农业生产的规模与效果,已无法作更俱屉的叙述。但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是可以肯定的,在拥有百万大军的大顺政权所管辖的地区里,军民生活是有保证的。除了地主阶级的叛事件以外,没有看到贫苦农民由于饥寒所迫而起来反抗农民政权的记载。在明末社会生产凋敝已极,大规模用兵之际,能够既保证兵员的供给,又使农民到“安”,应当承认是个奇迹。这同明廷控制地区内极目荒凉的衰败景象,适成鲜明的对比。崇祯十六年五月,明保定巡徐标入对时说到他的见闻:“臣自江淮来,数千里见城陷处然一空,即有完城,仅余四,蓬蒿径,犬无声,曾未遇一耕者。土地、人民,如今有几?皇上亦何以致治乎?”崇祯皇帝听了也为之“欷歔泣下”(54)。正因为历史事实如此,所以我们才无法同意那种指责起义军不重视生产,只是象游牧部族逐草而居一样,今天把这里吃光了明天又到别处去吃的所谓“平均主义”而导致“流寇主义”的错误说法。

注释

⑴《明清史料》乙编,第一○本,九八○页。

⑵同上。

⑶同上。

⑷《豫纪略》卷五。

⑸顺治十六年《绛县志》卷下,《艺文》,胡在恪:《撖君赐传》。

⑹乾隆六十年《钟祥县志》卷八,《兵防》。

⑺同上书卷二○,《杂记》。

⑻关于李振声被俘以的政治度,诸书分歧很大。许多史籍都说他投降了起义军,出任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兵政府侍郎,甚至说他曾经随大顺军入北京。这种说法是不可靠的。实际情况是,李振声是陕西米脂县人,和李自成同乡同姓,在明末官场中以清廉自许,颇得虚誉。被起义军俘虏,李自成曾经把他留在营中,呼之为“大”,一再劝降,并要他上表朝廷代李自成“讨楚、豫、秦、蜀四省”作为议和条件(参看《巡视陕西茶马御史徐一抡题本》,见《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由于李振声始终顽冥不化,甚至利用李自成的宽厚待遇,密谋策,妄图同明陕西三边总督孙传粹钩结,李自成才下决心将他处于河南裕州(见《明乡贤湖广巡按米脂李公表忠录》所载李上林、陈明圣在顺治年间写的《见闻侍御李公节烈录》)。民国《米脂县志》卷九,《艺文》,收有李振声《贼中见伪檄题》诗,诗小序云:“崇祯癸未八月,时陷贼中,寓襄阳檀溪寺。一忽传伪檄授兵政府侍郎,投檄于地,忿题此。”如果这首诗不是人伪托的话,那么李自成确实曾任命他为兵政府侍郎,但他没有接受。同书同卷还收入了康熙二十九年清圣祖《赐湖广巡按李振声从祀乡贤敕》,说明到康熙年间已经清楚了李振声并没有投降李自成。

⑼据乾隆六十年《钟祥县志》卷二○,《杂记》载,发掘献陵时,适逢“雷雨大作。击数人,遂止。”一些封建史籍却添枝加叶,竭神化,如邹漪《明季遗闻》中说:“贼遣伪将王克生抉献陵初爆,伪阳五知县(当作扬武州)张联奎多备锹锄,献策欢。贼方举事。歘风雷大作,昼晦。联奎见金甲将手持金瓜当一击,即昏迷跌地,鼻流血,一夜而。……闯大惧,不敢。曹贼罗汝才闻之,以天命未改,潜谋归顺,杀自成献功。”说得神乎其神。其实,张联奎是河北滦县人,康熙《续滦志》有传,云其逃回故里卒。可见均属谎言,不可信。

⑽魏赏廷:《竹中记》。

⑾《明末农民起义史料》第四一二页。

⑿《平寇志》卷六。

⒀堵胤锡:《堵文忠公集》卷一。

⒁同上。

⒂孙承泽:《明梦余录》卷四二,《流贼》条,记李自成于三月初七设宴,趁贺一龙醉将其拘捕,“初八五鼓,即统兵薄曹营,曹贼无备,亦被闯所杀。”李自成京时,孙承泽投降了大顺政权,被任为四川某地防御使,他一贯留心掌故,所记时很可能得自大顺军将士或较早参加大顺政权的人,比较可信。钱

甹只在《甲申传信录》卷六里,也有相同的记载。《明史纪事本末》卷七八记,三月“癸卯,李自成袭杀革里眼(即贺一龙)、左金王(即贺锦),并其众。”“夏四月,李自成杀罗汝才,并其众。”这里至少有两点错误,一是左金王贺锦并没有被杀,相反在“罗、贺事件”中他站在李自成一边,为善工作出了不少来在李自成整编军队时被任命为制将军。二是谷应泰把处贺一龙记在三月初十(三月初一为甲午,癸卯即初十),杀罗汝才记于四月间,这是不大可能的。因为罗、贺当时的处境差不多,如果杀贺一龙不在罗汝才未得到消息之钳冬手,罗汝才必提高警惕,或是率部他往,或是加强防范,李自成的计划就难以实现了。《平寇志》所记时间与《明史纪事本末》大致相同,于三月初十下,记酒宴上杀“革、左,……曹、回慑不敢。革里眼名贺一龙,左金王名蔺养成。”又于四月初一下,记闯杀曹。这里的错误除了与谷应泰相同者外,又误以为蔺养成也被处。其实蔺养成同贺锦一样,并没有披李自成所杀,来也成为李自成部下的大将。马守应当时不在襄阳,并没有出席宴会,所谓“慑不敢”不过是好事者增饰之辞。

⒃康熙四十四年《商邱县志》卷一五,《杂著》,又见侯方域:《壮悔堂集》。

⒄乾隆四十九年《韩城县志》卷六。

⒅周在浚:《大梁守城记》。按,愚:《汴围沾襟录》也记载了这件事,文字略有不同,如高名衡的伪书作:“接将军密札,已悉转祸为福之举,及见对阵打向上,不伤我军,已见真诚。本院已密题,首功元勋,无出其右,封拜当在旦夕耳。所约密札,河北兵马于八月二十九子夜由朱家寨南渡会,专听举行。”⒆蒋德璟:《愨书》卷三,《处置曹部将投降及救援各土寨揭》。按,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一九,《李自成杀罗汝才》条记:“汝才,所部多散亡,部将杨承祖素骁勇,率众尽走郧阳,投守臣徐起元。起元守郧数年,处强敌之间,竟保残疆无恙,皆罗兵也。”这段记载失实的地方比较多。杨承祖、王龙等是投降于陕西总督孙传,不是郧阳知府徐起元。明郧阳高斗枢、知府徐起元赖以抗拒起义军的,是叛徒王光恩等人,并不是罗汝才的部将。

⒇《绥寇纪略》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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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农民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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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诚 类型:东方玄幻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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